4月14日,咸阳秦都法院审委会按照该院《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办法》规定,讨论通过了经审管办评查的部分优秀案件。一季度在各庭长推荐的候选优秀案件范围内,评定其中2件为优秀案件并予以奖励。
今年年初,咸阳秦都法院把提高案件质量、打造精品案件作为审判管理的目标,进一步转变观念,改变以往单纯注重找问题的案件评查模式,多管齐下促进案件质量提高。院党组决定按季度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优秀案件评比活动,按照庭室推荐、评查组复评、审委会最终决定的顺序和程序,依据《陕西省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试行)》,公开评比优秀案件。
一季度,该院审管办通过对各业务庭推荐的16件候选优秀案件,进一步筛选、评查讨论,将其中的2件案件因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恰当、案件定性准确、判处结果公正、案卷装订规范、卷面干净整洁,报经审委会讨论决定评为优秀案件。
通过开展“优秀案件评比”活动,为广大法官树立了身边的典型,将优秀概念从抽象变为具体,并解决了原来评查中因单纯找“毛病”而带来的法官抵触情绪,使他们由以往被动纠错转变为主动提高案件质量。他们普遍表示,以往办案大多关注案件实体处理是否公正,程序是否合法,而往往忽略了很多细节,现在除了追求实体处理公正、程序合法外,还要注重裁判文书的论理是否透彻,卷宗装订是否规范,卷内法律文件填写是否齐全等细节。
这项活动的开展充分调动了广大法官“打造案件精品化”意识,从而形成了人人争先创优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