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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举行“读书伴我行”活动启动仪式
作者:文/冯 义 图/殷春波  发布时间:2011-04-15 14:11:10 打印 字号: | |
  • “读书伴我行”活动启动仪式
  • 咸阳中院院长樊云致词
  • 参观图书室
  • 樊院长向参加活动领导介绍立案大厅建设
  • 参观少年法庭
  • 法官代表王峰光做表态发言
  2011年4月15日,咸阳中院举行“读书伴我行”启动仪式。省法院、市委政法委、市直机关工委、市人大、市文明办、市考核办领导以及咸阳中院全体法官干警参加了启动仪式。

  本次活动的主旨是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和最高法院、省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法院文化建设的要求,培养全院干警“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良好习惯,营造良好的读书学习氛围,提高法院干警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促进“学习型法院”建设,引导广大干警树立正确的学习观,充分体会“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境界,培养健康、高尚的情趣,提升强化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活动紧密结合省法院开展的“三万两千”主题实践活动,促使干警做到学与用、知与行相统一,提高干警司法能力,进而提升司法公信力,提高公众满意度。

  咸阳中院院长樊云在致词中指出,法院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内容。咸阳中院党组高度重视法院文化建设,在院图书资料室基本整理完成之际,决定开展“读书伴我行”系列活动。希望通过开展这次活动,坚定干警理想信念、提升干警思想境界,提升本院的“软实力”,进一步促进公正高效执法,提高群众满意度。她指出,“读书伴我行”活动启动之后,咸阳中院将扎实开展一系列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大兴学习之风,引导和培育干警爱读书、善读书、读好书,勤奋学习,善于思考的良好风尚,让读书成为全体法官干警陶冶情操、积极向上的一种生活方式和提高司法能力、司法水平的重要途径。

  咸阳中院法官代表做了表态发言,全院干警一定积极响应院党组的号召,在工作之余养成爱读书、多读书、读好书的习惯,提高自身的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增强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对矛盾纠纷的正确判断和处理能力,促进审判执行工作,提高司法公信力。

  “读书伴我行”活动是加强法院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建设学习型法院的一次有益尝试,相信此次活动必将对咸阳中院的干警素质的进一步提高和院风院貌的进一步改善起到有力的促进作用,推动法院工作的全面发展,促进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