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法院通过建立和完善审判执行部门内设廉政监察员制度,把廉政监督有效延伸到审判执行工作一线,廉政监察员通过认真履行监察职能,真正成为上情下达的“直通车”,反腐倡廉的“监督哨”,了解法官的“显微镜”,法院发展的“助推器”。
该院把一些政治坚定、业务熟悉、作风过硬、群众信赖的资深法官作为兼职廉政监察员,共设立11名廉政监察员。同时建立了《廉政监察员制度》,明确了监察员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廉政监察员的作用,按照“讲、谈、查、访、建”五字工作法开展工作。勤“讲”,即讲廉政教育课。要求每半年对所在庭室干警上一次廉政教育课;详“谈”,即进行廉政谈话。每半年要与所在庭室干警进行一次详细的廉政谈话,通报案件当事人的举报、案件评查和群众评议等;细“查”,即审判执行部门的监察员每月随机抽查3件案件和对上级法院发回重审、改判案件逐案检查,找问题、析原因、提建议;常“访”,即每月回访案件当事人5人以上;协“建”,即协助所在部门建立完善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五字工作法”确保了廉政监察员沉下去开展工作,促进了司法廉洁,维护了司法公正。
据悉,建立廉政监察员队伍以来,该院纪检监察部门受理的信访举报数量及查处的违纪案件数量双双下降,连续三年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党风廉政建设先进法院”,法院的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