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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恩怨一朝消 夫妻一笑唤真情
作者:张莉娟   发布时间:2011-04-01 15:07:52 打印 字号: | |
  3月29日上午,长武县人民法院一号法庭传来了一阵笑声,“法律无情人有情,人民法官为人民!”这是刚刚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巨小莉(化名)的感谢心声。

  巨小莉与高玉(化名)经人介绍于1992年2月26日举行结婚仪式,1992年腊月份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于1994年9月18日生一女。婚初夫妻关系尚可。被告高玉为了生活于1999年外出打工,期间先后回家几次有过吵闹。2001年春节之后就很少回家,双方分居生活至今。2011年2月24日原告巨小莉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被告离婚。此案转交到承办法官之手后,通过送达诉状副本与被告谈话,被告有承认错误的诚意,并表明确实这十年多来未尽夫妻义务,有愧于妻子,但原告坚决要离婚,他也没办法。抓住这一点,办案法官及时传唤了原告,从道德上,法律上做其思想工作,原告态度坚决,并说她已咨询过律师,他们的婚姻状况符合离婚条件,法院应准予离婚,看到原告坚决的态度,承办法官即刻转换调解思路,从孩子即将中考这角度做原告的思想工作,并列举了好多因家庭不和睦离异,对子女的学业、思想影响导致孩子性格怪异的案例,不厌其烦地做调解和好工作,最后原告终于被承办法官的真情所感动,提出要被告承认错误,写书面保证,再考虑是否和好。承办法官便于2011年3月29日对此案进行庭前调解,被告当庭向妻子承认了错误,写了保证书,握住妻子的手动情地说:“是我辜负了你,十年来你含辛茹苦抚养孩子,我应知道珍惜,看在法官们的苦口婆心的真情上,我俩今后就好好过日子吧。”原告抓着丈夫的手扑通一下跪在地上泪流满面激动地说:“你们法官真是为百姓着想,挽救了我们的家庭。”庭审后,夫妻俩相拥而笑,走出了法院大门。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