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审判管理工作,提高案件质量,以实际行动迎接省、市法院的评查,3月28日下午,咸阳市渭城区法院召开中层干部会,安排部署2010年度审(执)结案件自查自纠活动。
会议决定,各部门要认真组织人员依照《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质量评定标准(试行)》,对照本院2010年《案件质量评查简报》发现的问题,逐卷逐页逐项进行自查自纠。
为了使本次案卷自查自纠取得实效,真正解决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渭城区法院实行领导包干负责。实行由领导亲自检查案卷和抽查业务庭已自查案件相结合的办法,及时处理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这次自查活动要求,要对每件自查案件逐案填写《自查自纠统计表》,自查结束后将案卷移交审判管理办公室,由审判管理办公室组织评查人员进行二次评查,对发现的问题,由案件所在部门改正。
该院刘军副院长强调,各部门严格按照党组决定,认真做好案件自查自纠工作。要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精心组织,合理安排,确保自查自纠活动落到实处,以自查促审判,不断提高办案水平,确保本次活动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