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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监狱现场开庭 明法理调解矛盾
作者:胡海军  发布时间:2011-03-24 11:45:51 打印 字号: | |
  长武法院亭口法庭受理张某诉郭某某离婚纠纷一案,由于郭某某犯盗窃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在陕西省马栏监狱服刑。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带领干警赴马栏监狱现场开庭审理。由于双方对立情绪大,审判人员在庭审中认真细致地向原、被告做调解工作,使被告充分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给双方夫妻感情造成一定影响,表示自己愿意在监狱认真改造,争取减刑,早日出狱,重新做人。原告亦表示看在孩子的情面上,希望被告深刻认识自己的过错,痛改前非,只要被告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她愿意等待被告出狱。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调解,使这一案件得以圆满审结。
来源:长武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