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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区法院吴晓娟法官荣获省妇联“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
作者:王亚秦  发布时间:2011-03-08 10:35:25 打印 字号: | |
  3月4日上午,咸阳市妇联向咸阳市渭城区法院发来好消息:该院法官吴晓娟荣获省妇联“巾帼建功标兵”奖章。同日,渭城区委、区政府授予吴晓娟“巾帼杰出贡献奖”。

  吴晓娟是咸阳市渭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一名普通法官。从1994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以来,共办理各类民事、刑事案件8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缠诉上访案件,成为一名群众赞誉、领导满意的办案能手。吴晓娟同志勤奋学习,精通业务。不管案件简单或复杂,她都能始终做到“精” “细” “快”。 “精”,体现在她视当事人的权益高于一切,办案缜密。无论是对案件事实的认定或法律的适用上,她都要求自己做到精益求精;“细”,是指她办案追求细致。她时常说,法官这个工作不容半点马虎,因为它会影响法院的形象;“快”,指审理案件期限短,效率高。众所周知,刑事案件的审限短,但她还是在审案的效率上下功夫,多年来,她一直保持着当天开庭,当天出判决的良好习惯,在全庭一直保持着最高的办案效率。

  1999年,吴晓娟同志身患重病,但吴晓娟总是以乐观的态度和顽强的毅力和疾病作斗争。住院两个多月,往往是上午在医院化疗,下午在单位上班。就在她生病的那一年,办案的数量仍在全庭名列第一。2005年年底,吴晓娟的父亲身患重病,她一边在病床前伺候父亲,一边起草法律文书,父亲火化第二天,她就来单位上班。

  吴晓娟同志无论是从事民事审判还是刑事审判工作,她都始终如一,无怨无悔,立足本职,敬业爱岗,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审判业务工作中。2005年1月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全市优秀法官”称号,2005年10月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授予“全省优秀法官”称号,2006年度荣立个人二等功,2009年度被省高院授予“优秀刑事法官”称号。2010年荣立个人一等功。
来源: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