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要闻
泾阳法院组织召开“三为”争先创优主题实践活动交流会
作者:胡立伟  发布时间:2011-02-23 09:12:13 打印 字号: | |
交流会现场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市委五届十次全会、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为党旗争辉、为发展服务、为百姓造福”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泾阳法院结合前阶段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开展情况,围绕如何推进2011年各项工作,提升审判执行工作质量,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为主题,于2月16日组织召开了“三为”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交流会。

  会上,该院刘志辉副院长宣读了《泾阳法院关于开展“为党旗增辉、为发展服务、为百姓造福”创先争优主题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前阶段纪律作风教育整顿活动中对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法院院长会议、全省、市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全省法院案件质量评查通报、法官行为规范、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及人民法院文明用语基本规范的学习情况,就如何开展好2011年各项工作谈思路、谈措施、表决心。最后该院刘雁院长在讲话时强调,全院干警在今后的工作要加强政治业务学习,通过不断的学习,认清法院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在工作中,将具体个案与社会大背景相结合,才能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刘雁院长同时指出,作为一名法院干警在思想深处一定要有司法为民的意识,工作中一定要从严要求自己,做到不该吃的一口不吃、不该拿的一分不拿、不该说的一句不说,真正做到权为民说用,利为民所谋。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