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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2010年工作获得兴平市人代会全票通过
作者:梁文强  发布时间:2011-02-16 16:54:15 打印 字号: | |
  2月13日上午,兴平市法院院长王为代表兴平法院向兴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报告工作,14日上午,出席大会的代表对法院工作报告进行了审议,获得全票通过。

  2010年,兴平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725件,审、执结案1638件,结案率为95%。其中受理刑事案件146件,审结143件;受理民、商事案件1209件,审结1160件,民商事案件调解撤诉结案753件,调解撤诉率68.27%;受理行政案件33件,审结31件;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28件,执结287件,执结率为87%。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

  代表们在讨论中认为,兴平法院的工作报告是实事求是和客观的。2010年,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按照“抓班子、带队伍”的思路,从政治思想、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加强了领导班子的组织建设和班子成员的思想建设;以深入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和 “正警纪、树形象”专题教育活动为载体,强化了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使法院的公众满意度和司法公信力有了很大提升。

  在全票通过兴平法院2010年工作报告的基础上,代表们希望兴平法院在在2011年的工作中,在兴平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紧密结合 “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加强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文明办案,规范执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来源:兴平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