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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渭城区法院为15名重庆农民工讨薪回工钱
作者:刘保祥  发布时间:2011-01-28 11:24:20 打印 字号: | |
  元月26日上午,范国安等15名重庆籍农民工满怀喜悦心情,从渭城法院财务室领取到15.3376万案件执行款。为了表达自己的感激之情,他们共同制作了一面“铁肩担道义、执行显神威;心系农民工、和谐保民生”的鲜红锦旗,亲手送到法院执行干警手中。一位憨厚朴实的农民工表示,“这些钱是我们的血汗钱、救命钱,法院能在这么短时间执行,我们真是没有想到。这下我们可以过一个安稳年了,真的太谢谢你们了!”

  2007年9月4日,范国安等15名农民工经许尔龙雇佣,到被告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承建的襄渝铁路二线工程做工。工程结束后,许尔龙以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未付完工程款为由拒付劳务费。范国安等15名农民先将该纠纷申请劳动仲裁,后又将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起诉法院。该案先后经历由重庆市合川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判决、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责令中铁二十一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给付劳务报酬14.1977万元及迟延履行金等。2010年12月底,该案由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委托渭城区法院执行后,执行干警高度重视,通过采取查询、冻结、扣划等强制执行措施,执行回案件款15.3376万元,及时进行兑付,确保了15名农民工能够在春节前拿到自己的工钱,过个安乐祥和的春节。领到工钱的农民工非常激动,他们在法院门前放鞭炮、送感谢信的方式表达对渭城区法院法官的感激之情。
来源: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