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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遭失火 永寿法官伸援手
作者:马坚  发布时间:2011-01-25 09:41:34 打印 字号: | |
  2011年1月23日,时至年关,这对于年近九旬的安德秀老人却真的成了难关。就在当晚,独住的老人因烧炕失火,致使所有生活用品化为灰烬。永寿县法院的干警及时为老人送去了温暖,帮助他暂时度过难关。

  安德秀老人生有三个儿子,均已成家立业,分家另过。2007年年底原告安德秀老伴病故后,三个儿子各执一词,不愿赡养老人,经亲朋好友多次协调未果,安德秀遂于2008年8月诉至法院,要求三被告履行法定赡养义务。后经法院主持调解,达成了原告随长子生活,其余两子每月支付生活费和医疗费80元的协议。协议生效后,由永寿县法院负责督促执行。

  1月23日是个周末,承办该案的永寿县法院法警队长田源同志得知老人失火的消息后,当即赶往本县监军镇永安村四组,用自己身上仅有的钱预付给老人4个月赡养费共计640元,并在办公室副主任马坚同志和监军镇民政干部的积极争取下,为老人送去救济被褥一套,老人连声感激“儿子都没这么好!”
来源:永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