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法院、本院各部门:
2010年,全市法院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三个至上”为指导,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大力加强队伍建设,突出矛盾纠纷化解,全力清理执行积案,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涌现出了一批政治坚定、忠于职守、积极开展法院宣传工作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激发宣传工作的积极性,经中院党组研究决定,对彬县人民法院等7个单位和殷春波等7名个人予以表彰。
一、思想宣传工作先进集体
1、彬 县人民法院
2、秦都区人民法院
3、三原县人民法院
4、泾阳县人民法院
5、永寿县人民法院
6、长武县人民法院
7、淳化县人民法院
二、思想宣传工作先进个人
1、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殷春波
2、渭城区人民法院 王亚秦
3、旬邑县人民法院 姚宝民
4、乾 县人民法院 范严忠
5、泾阳县人民法院 胡立伟
6、彬 县人民法院 刘小刚
7、三原县人民法院 秦建军
望以上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要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努力工作,再接再厉,发扬成绩,不断开创法院宣传工作的新局面。全市法院要向先进学习,广开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使全市法院宣传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一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