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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民为本速结执行案 当事人顶风冒雪表谢意
作者:刘保祥  发布时间:2011-01-20 14:29:02 打印 字号: | |
  1月17日,冒着凛烈的寒风和漫天飞舞的雪花,西北橡胶塑胶研究院退休干部郭兴林及老伴满面欣喜的来到渭城法院执行局,燃放起一大串鞭炮,并向执行局领导及干警送来情真意切的感谢信。

  2008年7月,郭兴林诉吴新令债务一案经审理调解结案。双方约定2009年7月至2010年7月间,被告吴新令给付郭兴林剩余借款24400元及其利息。但吴新令并未在约定的期间内自觉履行。为维护自身权益,2010年,郭兴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虽经案件承办干警陈海峰多次传唤吴新令,要求其尽快自觉履行。但吴新令以各种理由推拖,拒不履行。在执行无果的情况下,依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其实施了强制拘留措施。涉于法律制裁的威力,吴新令主动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将本人每月工资中的1100元偿还债务,直到偿清为止。元月中旬,申请人郭兴林收到第一笔案件款,内心无比激动,特地顶风冒雪来到法院执行局表达感激之情。
来源: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