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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法院案件调解率大幅上升
  发布时间:2011-01-17 15:48:52 打印 字号: | |
  2010年武功法院共受理民事案件794件,审理763件,调解结案537件,案件调解率达到70.4,创历史新高。有效地减轻了执行工作的压力,缓解了执行难,并从源头上预防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促进了社会和谐。

  坚持立案前调解的原则。对那些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当事人基本达成协议的案件,一律交由速裁法庭办理,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提高了办案效率。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将案件事实基本查清的基础上,给当事人讲清法律规定,使当事人对案件事实有所了解和掌握,对法律适用明明白白,这是案件调解的前提。只有这样才能消除当事人的疑虑,加快案件调解的进程。坚持改进工作作风的原则。今年以来,我院将改进工作作风当做一件大事来抓,常抓不懈。倡导文明用语,推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的工作举措,拉近法官与当事人之间的距离,使当事人减少对法官的对立情绪,相信法官处于中立地位,不偏向任何一方,为案件的调解创建良好的氛围。坚持与基层调解组织加强联系。基层调解组织贴近百姓,贴近生活,在老百姓心目中享有很高的威望,老百姓愿意相信他们。我们就充分利用这一资源优势,经常保持和基层调解组织的联系,在一些案件中,邀请他们参与调解。这样既化解了纠纷,又节约了法院工作的人财力。坚持将调解工作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全过程。调解优先,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就要求我们必须做到庭前调解,庭审调解,庭后调解相结合,正确的把握案件事实,不适时机的抓住调解的机会,尽可能的调解结案。坚持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的原则。人民陪审员制度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制度,人民陪审员来自于社会的各个阶层,了解各个阶层的疾苦,让他们参与案件审理,有助于做好当事人的工作,有利于案件的调解。
来源:武功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