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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首推行政审判白皮书
作者:何卫东 马晓玉  发布时间:2011-01-07 15:06:29 打印 字号: | |
  12月29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推出咸阳市第一份“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行政审判白皮书)。这次推出的“行政审判白皮书”内容全面翔实在全省系首例。

  近年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在党委的正确领导、在人大的监督和政府的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强化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民意识,积极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不断丰富创新行政裁判协调机制,改进加强非诉行政案件审查执行工作。最大限度的发挥行政审判在化解行政争议中的职能作用,有效预防和化解了“官民矛盾”,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为了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构建和谐咸阳,构建行政审判与行政执法良性互动机制,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对2007年至2010年近4年来全区行政审判工作的基本情况、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原因进行了全面分析,研究提出了改进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以期为党委、政府重大决策提供参考。

  2007年至2010年,秦都区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116件,审结116件,结案率为100%。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含裁定驳回原告起诉、裁定不予以受理)65件,占受案总数的56%;化解行政争议行政相对人撤诉32件,占受案总数的27.58%;判决确认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无效16件,占受案总数的13.79%。管辖权转移移送案件2件,占受案总数的1.72%。涉诉案件性质分别为:行政侵权赔偿、撤销行政处罚、行政违法确认、行政不作为。

  行政诉讼案件呈现的主要特点:

  1、受理案件大,涉案行政机关级别高。

  2、行政诉讼案件受理数量逐年递增,行政机关败诉率逐年递减。2007年至2010年,受理行政诉讼案件数分别为:19件、28件、33件、36件,呈逐年递增趋势;判决维持被诉行政行为及行政相对人撤诉数分别为15件、24件、28件、30件,呈逐年递增趋势;而确认被诉行政行为违法案件占当年受案总数的比例分别为16.67%、15.15%、14.29%、11.11%,被确认违法案件呈逐年递减趋势。

  3、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涉及领域广泛。行政争议性质大多是行政侵权赔偿、不服行政处罚、不服行政裁决、请求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四种类型。但随着依法行政观念的普及,个体利益趋向多元化,新类型案件不断涌现,涉及的行政领域、行政机关越来越广。

  4、重点工程土地、房屋领域行政诉讼案件增多。随着城市拆迁、征地步伐快速推进,涉及重点工程的土地、房屋行政诉讼案件增多,且多数为矛盾易激化案件,案件背后所隐含的群体性、不稳定因素凸显。房产拆迁许可证、房产发证行为、规划许可等领域案件2007年至2010年合计达29件,占2007年至2010年行政诉讼受理案件总数116件的25%。

  5、案件发生的行政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诉讼案件大多集中在公安行政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房产权属登记、拆迁许可、规划许可、土地审批登记、工商行政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领域。

  6、“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数量、涉及领域不断增长。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反映行政执法机关依法行政理念逐步深入,也反映我市、区推进“法治政府”工作的稳步推进。

  目前“行政审判白皮书”已经呈送相关部门领导阅处,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将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努力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官民和谐,不断开创行政审判工作的新局面。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