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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平安创建工作取得新成绩
作者:姚宝民 马颖宏  发布时间:2011-01-06 14:50:26 打印 字号: | |
  2010年,旬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切实履行审判执行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强力推进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赢得了县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坚决落实县委决策,强化组织领导机构。一年来,旬邑法院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的决策部署,将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始终贯穿于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院上成立了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领导小组,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利任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一把手”负总责,亲自抓,党组成员各司其职,共同抓。

  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在刑事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快审、快判,严厉打击抢劫、抢夺、故意伤害、交通肇事、强奸等各类严重危害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暴力犯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以来,我院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73件,惩处犯罪分子98人,其中,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57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37人,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4人,有力地威慑了犯罪分子,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加强民商事、行政案件调解工作。坚持“能调则调、调判结合”的原则,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环节;与县司法局、县总工会、县妇女联合会、县共青团联合建立了科学化、多元化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三调联动”大调解工作机制,使调解工作全程覆盖,矛盾纠纷全方位化解,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今年以来,该院民商事调解率为84.12%,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调解率为100%,执行和解率达到65%,调解工作连续六年名列全市法院前茅。三是以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为契机,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在全市率先建立执行联络员工作制度,争取查封、扣押、拘留、召开公开处理大会、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等执行措施,积极探索文明、高效、协调运行的执行工作机制,努力提高案件实际执结率,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今年共受理执行案件243件, 实际执结242件,执结率为99.59%,共集中开展“飓风行动”、“零点行动”、“假日执行”等执行突击专项行动12次,拘留12 人,拘传18人,执结案件标的款达600 多万元,攻克了一批执行“骨头案”,维护了社会稳定发展。四是建立办案风险评估机制,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按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建立了评估、预警、防范、化解为一体的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完善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积极配合”的办案风险综合防控体系,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防止因执法行为引发恶性事件,从源头上减少和杜绝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发生,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延伸审判执行职能,强力推进创建工作。一是深入开展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宣传教育活动。制作大型宣传牌,悬挂横幅,张贴标语,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公开宣制、公开处理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报道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综治维稳和平安创建工作。一年来,共开展大型宣传活动12 场(次),印发宣传资料3.4万册,撰写宣传信息200余篇,在各级网络媒体和平面媒体发表215篇,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对综治维稳、平安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满意度。二是深入开展审判工作“五进”活动。送法进企业、进社区、进机关、进农村、进校园,扩大法制宣传范围,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全年共开展“五进”活动123件(次),受教育群众3.6 万人(次)。三是建立了法官干警驻村法律特派员工作机制。全院54名干警,派驻到土桥、丈八寺、排厦等乡镇54个行政村,担任法律特派员,不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服务、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四是加强法院自身安全保卫工作。在机关安全保卫日常工作中,始终做到来访人员及时询问、来访人员及时登记、重大隐患及时报告、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实行法警24小时值班制度和昼夜巡查制度,狠抓法警大队的规范化管理,杜绝一切不安全事故的发生;完善安保设施,坚持严防严控,今年,院上投资36万元对网络监控系统进行了全面升级,对安保措施不到位的地方加装设备,修建了院子围墙,安装了电动感应门、监控器、报警器,配备了安检门、手持安检仪等安检设施,并对所有审判庭加装同步录音设备,确保了全院安保、监控无缝覆盖,确保了正常的审判工作开展。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