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0一0年,淳化县人民法院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积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淳化县人民法院转变观念,多措并举,切实提高案件结案率和实际执结率,有效化解执行信访案件。特别是创建活动中,在县委政法委大力支持下,淳化县人民法院通过向涉法涉诉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申请救助资金10万元,执结案件14件,有力地推动创建工作任务顺利完成。
坚强领导,保障有力。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以来,县委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成立全县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生奇担任组长,并及时下发活动《实施方案》。对于活动中存在问题及时召开联席会议两次,特别是在创建活动关键时刻,县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及时给涉法涉诉救助基金拨付资金10万元,用于解决法院执行案件。期间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谢军亲自抓资金落实,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高生奇对基金使用作出明确指示,法院院长任建章亲自参加救助案件方案制订,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常满朝亲自审核,现场监督基金发放。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县政府大力支持及有力保障,二0一0年淳化县人民法院共申请使用涉法涉诉救助资金10万元,通过使用该基金执结案件14件,有力保障了创建活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依法申请,规范使用。涉法涉诉救助资金是为保护涉法涉诉群众正当权利,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帮助涉法涉诉当事人解决“法度之外、情理之中”的特殊困难,促使其息诉罢访,实现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双赢”。围绕其根本宗旨淳化县人民法院在申请使用该基金中,严格审核救助范围,救助资金使用只仅限于道路人损、工伤、医疗事故人损、抚养、赔养、抚育费及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各方均生活困难,被执行人一方无履行能力案件,同时坚持解决问题,案结事了,采取申请人放弃一点,被执行人争取履行一点,救助一点“三个一点”原则,依据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审核,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批准的程序严格规范使用救助资金。在14件执结案件中,做到每案救助资料详实,程序严格,资金使用有序,从而真正使涉诉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实现了保障民生和维护稳定“双赢”。
法度之外,创建“加力”。淳化县人民法院共有旧存案件17件,二0一0年新收案件为201件,现共执结案件218件,终结程序执结案件28件,执结率为100%,执行实际到位率为87%,无涉执信访案件。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各项指标已经完成,准备迎接省、市领导的考核验收。成绩取得是县委领导、政府大力支持、上级法院指导的结果,更凝聚着全院执行干警的辛劳与汗水。但是涉法涉诉救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依法使用救助基金在“法度之外”为创建“加力”。特别是解决诸如计春辉申请执行孙明星、张小涛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案件中,该案执行标的为103475.69元,被执行人孙明星下肢截肢残疾人,另一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执行已经“不能”的情况下,通过使用救助资金10000元,使得案件和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又如郑会战申请执行王秦玲雇员受害赔偿一案中执行标的为23207.7元,因申请人瘫痪长期卧床不起,而被执行人长期逃避外地归家后又身体受伤,而对伤者急需治疗亲属哭诉上访而被执行人又不能及时足额执行的情况下,通过耐心做工作,最终被执行人履行11500元,法院救助6000元,申请使用涉法涉诉救助资金4500元申请人放弃1063.7元,而使案件顺利执结。在创建活动中,涉法涉诉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救助资金在解决 “难案”、“死案”中功不可没,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真正使执行案件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达到统一。救助对象们向救助资金管理委员会赠送锦旗中写道“法度之外,恩泽如山”,感激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