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4日,长武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从根源上化解了原被告双方长期以来的积怨,获得双方当事人称赞。
2010年7、8月份,长武连下大雨,遭遇百年一遇的洪水袭击,灾情严重,原被告所在的齐河村当然也不例外的受到大雨袭击,8月21日早上,原告吴凤(化名)为两家房屋之间的小巷流水问题找被告张凯(化名)说事,结果双方言语不和,由争吵演变为打架,最终由当地派出所立案受理,但被告张凯拒不赔偿医疗费,派出所调解未果。原告遂于2010年11月16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承办法官接案后,认真分析了案情,并从派出所调取了双方打架的治安卷,从中发现原被告双方矛盾由来已久,曾经起过纠纷,一切只因双方现住房屋之间留有一尺宽的小巷。查明病因,办案法官认为单处理这起健康权纠纷只能是治标不治本,遂决定从根源上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
原告认为被告故意堵住巷口,不让水往出流想泡塌原告房屋,而被告认为原告居心不良,让院子里的水流入小巷,想泡塌被告家房屋。经给双方分别做思想工作,发现双方虽互不相让,但却有一个利益共同点,那就是小巷流水对双方房屋根基都有损害。经办案法官点明问题症结所在,双方才恍然大悟,一切只因双方长期互不来往,互不理解,一有问题只想到自己而忽视了别人。认识到小巷流水的危害后,双方一致同意法官的意见:一是各自做好院墙不让院里水流入小巷;二是共同出资在小巷上空盖上雨布、做一米高的砖墙堵住巷口不让雨水进入小巷。
做完上述工作,剩下的健康权纠纷,原被告认识到双方都有责任,故而互谅互让,以三七分成承担责任,至此本案以案结事了圆满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