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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法院多措并举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作者:梁文强  发布时间:2011-01-04 16:04:37 打印 字号: | |
  2010年兴平法院在确保了全年没有产生新的涉诉信访案件基础上,对上级交办的19件案件,已化解18件,化解率94.74%。

  该院在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中措施有以下几个方面:由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牵头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和流程的规范化管理,建立健全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从源头上遏制涉诉信访案件的产生。加强立案、信访接待工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措施,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提高审查立案效率,方便群众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引导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坚持把司法便民措施落实到接待、立案、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规范人民法官文明规范用语,彻底纠正了“生、冷、横、推”的现象。今年共处理来信193件,接待立案、来访群众2500人。全面落实司法救助制度,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今年共减免诉讼费81 案计 232278元;建立了特困群体执行救助基金,对生活确有困难,被执行人又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申请人进行司法救助,今年共救助15 案计245546元。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以案结事了作为审判工作的最终目标,全面开展“庭前、庭中、庭后、判后”调解的方法,多方利用社会资源,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和民间德高望重人士的作用,依靠各界力量,构建“大调解”工作体系。 该院2010年审结民商事案件1160件,调撤结案792件,调解撤诉率68.27%。在全院干警中开展“正警纪、树形象”专题教育整顿活动,加强对法官干警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在化解涉诉信访案件工作中做到了三个到位,即:领导责任到位,安排部署到位,检查指导到位。做到了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切实强化信访工作合力,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坚持院长接待群众来访和带案下访制度,有效化解涉诉信访案件。
来源:兴平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