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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宣传工作再创佳绩
作者:姚宝民  发布时间:2011-01-04 15:59:10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旬邑法院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宣传工作方针,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严格考核制度,强力推进宣传工作。2010年,该院共编发宣传稿件200余篇,其中被国家、省级、市级刊物、网络采用197篇,使旬邑法院在广播上有声、电视上有影、报刊上有文、网络上有图,宣传工作取得了优异的成绩,大大提升了司法公信力,提升了人民满意度,赢得了各级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被省高院评为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宣传先进集体,连续四年被省高院评为“思想宣传工作”先进法院,政工科长姚宝民同志被省委政法委评为“综治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旬邑法院人民满意度名列全省法院前列、全市法院第一。

  强化思想境界,提高队伍素质。宣传工作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法院的基础性工作,是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提高队伍素质、确保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更是提高司法水平、扩大法院影响力、树立人民法院、人民法官良好形象的重要手段。因此,一年来,该院始终把提高干警思想认识,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以开展“明确新目标、提升新境界、争创新业绩”主体教育,“公正、廉洁、为民”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等活动为契机,教育干警牢固树立“办精品案件、出精品文章”的理念,从思想深处使干警充分认识到宣传工作的重要性,从而做到宣传工作与审判工作同认识、同部署、同管理、同促进,为做好宣传工作打下来坚实的思想基础和队伍保障。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宣传质量。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宣传工作,始终将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不定期专门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宣传工作,同时将宣传工作作为深化法院文化建设,推进审判工作及三项重点工作的主要内容来抓。院上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主管副院长、政工科长为副组长,各庭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宣传工作领导小组,由政工科负责管理宣传工作,对外报送材料统一报政工科审核后,再报送主管副院长签发后,方可向外报送,确保了宣传工作质量。

  强化制度建设,确保人人参与。搞好宣传工作,制度建设是保障。以制度促工作,以制度作保障是做好宣传工作的成功经验。只有建立健全宣传工作制度,才能使宣传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才能使宣传工作保持连续性和经常性。为了确保宣传工作顺利开展,旬邑法院从实际出发,结合工作实际,建立完善了有关规章制度,推动了宣传工作深入开展。一是健全宣传工作责任制。将宣传工作纳入岗位目标责任制管理,给政工科专门配备了2名专职信息员,同时给各庭室都配备了1名兼职信息员。规定全院干警除工勤人员外,每人必须至少完成3篇宣传任务,部门人员宣传任务之和为部门的宣传任务,各部门负责人是其所在部门宣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宣传任务的督促落实。任务到庭,责任到人,变软任务为硬指标。二是实行宣传工作一票否决制。年终考核时,未完成宣传任务的庭室,不能评为先进庭室;未完成宣传任务的干警,不能评为先进个人。并把宣传工作作为考核提拔干部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完不成任务的干警不能晋级、晋职;宣传工作成果突出者优先选用。三是实行奖罚制。宣传成果被国家、省、市级刊物采用的,给予相应的物质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扣罚相关责任人。倡导、鼓励、支持干警人人参与搞宣传,激发干警参与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同时,对宣传工作院上定期检查通报,评比考核,形成了人人参与宣传工作,个个比、学、赶、帮、超的浓厚的宣传工作氛围。

  强化工作重点,宣传成绩突出。在具体工作中,旬邑法院紧紧围绕“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思想宣传工作方针,围绕审判工作,侧重反映法院审判方式改革和审判工作成果上搞好宣传;围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教育活动,侧重在队伍建设上搞好宣传,围绕法院管理,侧重在提高工作效率和弘扬典型上搞好宣传,围绕平安创建,侧重在教育上搞好宣传。姚宝民等同志写的《旬邑法院多措并举推进阳光司法》、《旬邑法院创新管理提升审判质效》等22篇文章在《人民法院报》、中国法院网等中央平面媒体和网络媒体上发表;雷可宁等同志写的《车祸无情使邻里反目“五进”执行促握手言和》等17篇文章在西部法制报等省级平面媒体上发表;赵周锋等同志写的《田间化解苹果纠纷营造良好营销环境》等104篇文章在陕西法院网上发表;师爱民等同志写的《能动司法在基层人民法院执行工作中的定位》等11篇文章在咸阳法院网上发表;周亚萍、张喜平等同志写的《疯狂盗卖国有林木 大胆!》等43篇文章在《咸阳日报》、《咸阳法院信息》等市级平面媒体上发表。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