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长武法院成功调处一起婚姻纠纷案件。
原告李玲(化名)与被告王江(化名)于1981年4月份经人介绍相识,1982年1月12日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在婚后的共同生活中,夫妻二人生活还比较美满,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儿子成了家,女儿已出嫁,已有了孙子,原告今年正月外出打工,于8月份回家后,被告无端猜疑原告有第三者,借故对原告开口大骂,拳打脚踢,致使原告鼻青脸肿。无奈,原告遂诉讼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法院受理后,在庭前调解过程中,原告认为被告不念三十多年的夫妻感情,不肯原谅被告。在庭审结束后,办案法官即给原、被告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深入浅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被告当即向原告承认了自己的过错,并书写了具结悔过书。最终在法官的努力下,原告撤回了对被告的起诉。使这一对婚续达30年的夫妻双方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