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县法院的法官维护事实,秉公办案,我们对此无法言谢,只能送一面锦旗、一封感谢信表达我们的谢意。”12月28日上午,乾县法院门口锣鼓声声,鞭炮齐鸣,一起案件的当事人满含感激的将一面锦旗送到了乾县法院。
2006年10月,原告张小伟、刘春芳(均化名)与被告张文文(化名)共同施工修建高速公路排水沟工程合伙纠纷一案,经乾县法院和咸阳中院两审开庭审理,最终给了诉讼人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当事人张小伟、刘春芳手捧着锦旗感谢的说:“在经历几年漫长而又艰难的诉讼过程中,我深感疲惫,唯一能让我们支撑下去的精神力量就是乾县法院的办案人员给予的。在回想办案法官不顾炎热高温天气,下乡查明事实,不畏暴雨造成泥石流的危险毅然带队前往四川调查取证。你们这种为民办案的精神,坚定了我讨个说法的信心。现在我们的案子终于得到一个公正的判决,我们悬的心终于得到了慰藉。”听完当事人发自肺腑的一席话,乾县法院领导感慨的说,“这是我们应该的,老百姓的诉求,是我们最大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