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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城法院:探讨构建联动机制 “三调合一”促和谐
渭城区法院深入福银高交大队调研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调解机制
作者:孙晓燕  发布时间:2010-12-03 08:48:36 打印 字号: | |
  为深入推进中央政法委部署的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过程中,积极探讨构建“三调合一”的调解联动机制,进一步化解矛盾、解决纠纷,11月28日下午,渭城区人民法院和福银高交大队在福银高交大队二楼会议室举行了“法院、交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三调合一’座谈会”。

  渭城法院院长余明涛、副院长孔建军及院各部门负责人及咸阳市交警支队主管副支队长王建伟及事故科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座谈会主要就如何更有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提供合法、快捷、便利的维权渠道和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判决书的传递、如何有效地开展“三调合一”工作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全面的探讨 。

  座谈会上,双方在因交通肇事的刑事案件判决书的传递方面达成共识,在此类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审理完毕后,及时向交警大队传递一份判决书,方便交警部门对肇事者的行政处罚。在谈到交通肇事后保全费的交纳上,余院长当即表示遇到符合减、免条件的当事人严格落实减、免政策。关于发生在福银高交案件的民事管辖问题上,余院长也表示可由渭城法院先行受理以便积极践行“三调合一”,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和纠纷,更加高效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另外,上福银高交大队还认真听取了法院同志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和规范执法工作中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

  通过本次座谈会,法院、交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三调合一”联动机制在处理交通肇事案件中发挥优势,更加高效地化解纠纷。
来源: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