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谢领导、谢谢法官,我的钱终于要回来了!”
11月18日,乾县人民法院民二庭在主管院长张国庆的指导和参与下,成功调解并执行了一起长达十余年之久的借款合同纠纷,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1993年被告乾县某单位在原告刘某处借款60000元,在2000年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由于该单位机构改革等原因,仍余25000元经原告多次催要未果 。受理此案后鉴于原告借条原件已灭失,该单位现任领导又不愿承担还款责任,主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主导原则几次前往该单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均未取得明显效果。
主管院长得知此情况后,积极参与本案调解,多次出面与该单位领导沟通,并亲自对原告释法析理、耐心劝导,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共识,纠纷得到圆满解决。11月18日,原告在法院领取案件款后感激的对办案法官说:“谢谢法院领导、谢谢法官,我的钱终于要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