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8日,81岁的孟江老汉主动来到秦都区法院执行局拿出51000元自觉履行了法律义务,他拉着执行人员的手说:“谢谢你们了,我也算是了结了一桩心愿,下来我啥也不想,好好养身体了”。
2004年孟林的父亲因他杀死亡,其11万余元的存款被自己的爷爷孟江领取。2006年原告孟林将自己的爷爷孟江告上了法庭,原告认为其爷爷侵犯了他的继承份额,被告孟江认为儿子死亡时遗留的存款是借他女儿的,但又提供不出证据。法院遂判决,孟江偿付其孙孟林5万余元。该案在执行中,因被执行人孟老汉年事已高,且性格倔强,不服法院判决,但又拒绝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致使该案在长达4年多的时候里得不到有效执行。
今年以来,随着清理执行积案和创建“无执行积案”活动的开展,执行人员针对此案的特殊情况,认真分析案情,结合双方当事人具有亲属关系的特点。执行人员多次上门主动找孟老汉拉家常、聊法律、述亲情,从搞好亲属关系和有利于申请人健康成长的角度出发,结合家庭现状孙子孟林更需要爷爷的关怀,作为长辈,做为公民,应该履行的法律义务。在执行人员耐心细致的开导下,孟老汉思想发生了转变,改变了先前对执行人员的排斥态度,经过多次深入孟老汉家中做调解,孟老汉意识到自己的糊涂,表示一次性付完。申请人孟林也原谅了爷爷,爷孙和好如初。这件4年多的执行积案也得到了圆满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