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咸阳中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培训会议并举行聘任颁证仪式。参加会议的有咸阳中院纪检组长孙兆岐、来自咸阳各部门的9名人民陪审员、以及少年法庭审判庭相关人员。会议由刑二庭副庭长张宇童主持。
咸阳中院纪检组长孙兆岐强调,经过选任程序被聘任的9名人民陪审员要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的学习,尽快熟悉诉讼程序,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要把人民陪审员的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努力成为审判工作的行家里手。同时,要处理好“四个关系”:即,陪审与本职工作的关系、自己与合议庭成员的关系、“有为”和“有位”的关系、发扬民主与遵守陪审纪律的关系。
会上,咸阳中院少年法庭审判长南文光及审判员刘宏刚对新聘任的9名人民陪审员就案件审理中常遇到的问题及庭审程序进行了培训;同时,人民陪审员就自己从事陪审工作中的疑惑与审判员进行沟通和交流,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9名聘任的人民陪审员表示,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素质,认真履行职责,在审判中积极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维护人民陪审员的形象。
会上,咸阳中院纪检组长孙兆岐代表咸阳中院向聘任的9名人民陪审员颁发了聘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