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泾阳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赡养案件,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杨秀梅老人共生育了两儿两女,老伴在世时有老伴的退休金度日。2008年5月老伴因病去世,自己便失去了生活的来源。在之后的生活中,刘秀梅老人因婆媳关系紧张,无法与两个儿子共同生活。两个女儿以家庭经济拮据且自己已经嫁出来为由推脱不愿承担赡养费用。承办法官看到这起案件后高度重视,当日即向四个儿女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对四个儿女一一走访。走访中承办法官了解到,作为被告的四个儿女们并非不愿赡养老人,只是老人向来脾气古怪、性格固执、动不动就容易发火,尤其和两个儿媳关系比较僵,搞的一家人常为一些家庭琐事而争吵。承办法官了解到这一情况深入浅出的做四个子女的工作,劝说作为被告的四位女儿,要正确处理好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在维持家庭和睦方面只讲理不讲情是不行的,婆媳关系比较紧张,更要在家庭生活中要讲究方式方法。作为长辈即使有做的不对的地方应该用委婉的方式沟通,而不应该将矛盾更加激化,更不应该置自己年迈的母亲不管不问。在法官悉心的调解下,四个儿女均表示愿意每月各给付老人赡养费100元,并由大儿子照顾老人平日的起居。此起案件终于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