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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县法院:推动“两规”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
作者:范严忠  发布时间:2010-11-11 14:45:14 打印 字号: | |
  “十二五”是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妇女儿童全面发展的重要时期。乾县法院为推动“妇女发展规划年”和“儿童发展规划年”工作,促进县域妇女儿童全面发展,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等方面,乾县法院作为审判机关,在打击犯罪,保护公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同时,也为预防和减少妇女儿童及未成年犯罪做了相应的措施。

  乾县法院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在对于未成年犯罪,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坚持感化教育,挽救为主的原则。未成年人犯罪同成年人犯罪一样,刑罚是对其最严厉的惩处,但由于未成年人犯罪主体特殊性,未成年人在刑罚适用上同成年人有很大的差异。并以在具体措施上设立未成年人主审法官,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注重庭审前教育,庭审方式即严肃又宽松,坚持依法不公开的原则;正确适用法律,量刑处罚上坚持惩教结合,全程心理辅导原则;做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受害人的疏导工作原则;建立回访考察制度,坚持“五进”活动,开展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原则。

  乾县法院通过未成年的帮教、救助措施,与学校、社会建立联动机制,加大宣传力度,使未成年人犯罪明显有所下降,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来源:乾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