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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寿法院:以质量保公正 以质量争效率 以质量树形象
——永寿县法院紧急召开案件质量评析会
作者:胡雅丽 周西海  发布时间:2010-11-03 14:17:52 打印 字号: | |
  2010年11月2日,永寿县人民法院紧急召开党组会,对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进行专题研究部署。

  此次会议以11月1日全市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在永寿县法院进行年度案件评查活动为出发点,针对案件评查过程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和个案问题进行研究讨论,对个别案件卷宗装订不规范、信息流程表填写不齐全等问题进行了汇总通报。会议要求:今后要继续贯彻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案件质量差错责任及处罚办法(试行)》、《审判流程管理暂行规定》、《邀请人大代表评查案件若干规定》等制度,严格执行省高院制定的案件质量评查标准,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行为,强化案件质量管理监督,增强质量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推动全院司法水平和司法能力的不断提高。

  该院院长苏俊同志着重强调要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和分类,同时组织审判人员、书记员等相关人员进行讨论学习;逐案逐人进行评析,人人面对面过关,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具体整改措施;组织相关人员到兄弟法院进行观摩学习,借鉴兄弟法院好的作法和经验;邀请省高院、市中院有关专家来院进行授课辅导,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建设等四个方面。苏院长说:“尽管院内针对案件质量制定了不少制度和措施,但通过此次中院评查领导小组评查后发现案件中存在一些常见病仍未彻底杜绝,这说明我院个别干警的责任心有待于进一步加强,案件质量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案件质量是司法公正的载体,是审判工作的生命。我们一定要以质量保公正,以质量争效率,以高效的案件质量来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来源:永寿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