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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法院举行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启动仪式
  发布时间:2010-11-02 09:25:06 打印 字号: | |
仪式现场
  为进一步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全面、科学发展,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泾阳法院积极发挥能动司法效用,主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着力融合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的优势,积极探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努力整合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等多种调解力量,着力发挥两大调解的最大效能,努力化解各类社会矛盾。10月29日,泾阳法院在该县泾干镇木刘村举行了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对接机制启动仪式,并为该村调解工作室揭牌。该县人民常委会副主任刘随群、政协副主席潘新友、县政法委综治办副主任张俊杰、县司法局副局长王建光、泾干镇党委书记田新疆、镇长贾宏斌应邀出席了启动仪式。

  为确保诉调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泾阳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设立了诉调衔接领导小组,各自设立协调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依托乡镇司法所、基层法庭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在全县242个村委会建立司法调解室,在四个基层法庭和立案信访大厅建立五个诉调衔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形成了以法院为主干、司法所为纽带、村(居)调委会等非诉调解组织为基础,相互配合的三级调解网络,覆盖全县各乡镇和各村(居)委会,便于群众能及时、便捷、就地、就近地化解纷争。通过选定一批具有较高威望和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为司法调解员,以案件为载体,通过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及时快捷地化解矛盾纠纷,聘请了216名司法调解员。

  实行法官挂点包村制度,指派法官包片挂村,法官负责加强与乡镇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基层调解组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实行审判庭定期巡回基层调解组织指导工作制度、法院和司法局定期联系会议制度、业务培训制度、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和联合调解制度、特邀参与案件审判制度、优秀调解员选聘任和依法确认非诉调解协议工作制度等,形成基层联调联动工作机制。
来源:泾阳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