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泾阳法院执行局进一步加强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和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从抓业务、抓效率、抓质量入手,全面推进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有效开展。10月25日,一起被执行人躲避执行的案件,在执行人员数十条手机短信的感化下,一个月内完全执结。
2000年1月20日,被执行人陈长安向申请执行人王勇民借款7150元,约定当年12月30日前分三次还清。借款后,陈长安分多次向王勇民还款5150元,下欠2000元经王勇民多次催要一直未还。王勇民诉至法院,泾阳法院2010年6月10日依法判决:陈长安归还王勇民借款2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判决生效后,陈长安自动未履行,2010年9月14日王勇民申请执行。
9月15日,泾阳法院执行局接案后,承办执行人员立即展开执行。经查明,被执行人自判决后就一直在外打工,躲避执行,无法联系,其家人也长期联系不上被执行人,而其家中也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鉴于本案执行标的不大,为了使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落到实处,执行人员又多方联系被执行人的其他亲戚朋友,寻找其联系方式,并向其原来使用的所有手机号码上每天发送执行信息,言明利害,劝其不要因小失大,抗拒执行,主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由于执行人员工作上的坚持不懈,终使被执行人于2010年10月25日主动找到泾阳法院执行局,说“你们的执行人员太敬业了,我实在不好意思不来了,短信息我收到了很多,这次专门回来解决这件事,该多少,我履行多少。”当日,在执行人员的协调下,被执行人一次性履行了生效判决确定的全部义务。一起因欠款纠纷引起的被执行人躲避执行案件,在泾阳法院执行人员坚持不懈的敬业精神下,一月执结,有效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有力推进了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