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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中院院长樊云深入农村学校开庭审案
作者:文:冯义 图:李铁锁  发布时间:2010-10-26 11:24:23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
  • 座谈会现场
  2010年10月25日下午,由咸阳中院院长樊云担任审判长的合议庭,在咸阳市渭城区北杜镇初级中学开庭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上诉案件。渭城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当地村民以及在校学生数百人参加了旁听审理。庭审活动结束后,樊云院长还主持召开了征求旁听公民意见座谈会,听取了大家对案件处理的意见以及对咸阳中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4时30分,一切如期准备就绪后,樊云院长庄重地敲响了法槌。在清脆的法槌声后,樊云院长娴熟地开始了庭审主持。在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身份、告知权利、法庭调查后,樊云院长全面准确概括出了本案的三个焦点,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认可。在接下来的法庭举证中,樊云院长根据本案的情况,按本案事实发生时间的先后顺序引导当事人进行了举证。在樊云院长及合议庭其他成员深入细致的耐心询问下,该案的事实的来龙去脉被基本理清。但鉴于本案的一份关键证据还未到案,樊云院长宣布休庭,择日继续开庭。

  在接着进行的座谈会上,旁听群众纷纷踊跃发言。群众都对樊云院长耐心细致的作风、熟练的庭审主持水平给予了高度评价。一位政协委员说:“樊院长庭审主持思路清晰,丝丝入扣。我原来对法院还有偏见,现在改变了认识。法院重证据,不重人情。只要占理就能打赢打官司。”对于本次进农村学校开庭,群众们表示出了极大的欢迎,政协委员、北杜镇程任村村支书说:“听说咸阳中院巡回法庭要来我们镇开庭,审判长还是樊院长,我非常高兴,就赶紧赶来学习。21世纪的农民也要学法、懂法、用法律保护自己。希望法院以后多来农村开庭。”关于对本案的意见,大家纷纷表示,打官司要靠证据说话,用证据来来证明事实。正如北杜西村的一位村名说:“打官司应该拿证据说话,以证据为准,这个案子如何处理,还要看下来提供证据的情况。”对于法院的工作,有群众提出,法院以后可以把一些青少年犯罪案件放到农村来开庭,教育青少年学法、知法、懂法;有的群众建议法院办理案件可以邀请村里一些能人参加。大家畅所欲言,现场气氛非常热烈。

  座谈会最后樊院长做了总结发言。她说:大家冒着阴冷的天气来参加旁听,是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她非常感谢。她接着谈到,大家对该案的处理都谈了自己的看法,有的群众谈得非常到位,合议庭在判决该案时会充分考虑;法院会进一步采取措施,以后多到农村开庭,满足大家的要求,这也是省法院对全省法院的要求。最后,樊云院长希望参加座谈的社会各界人士对法院的工作多关心、多支持、多监督,并表示,在大家的关心爱护下,法院一定会为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做出更大的贡献!
来源:咸阳中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