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人民法院工作全面、科学发展,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泾阳法院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坚持能动司法,注重融合诉讼调解与非诉讼调解的优势,积极探索启动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逐步纳入与行政调解的对接,在对接对象上整合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多种调解力量,实现了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三调”对接,在对接时间上,以庭前调解为主,随机调解为辅,在法官指导下多元化调解,实现了诉前、诉中和诉后的全称对接,使调解时间延伸,地点拓宽,主体扩大,方法创新。“诉调对接”机制在法院调处民事纠纷、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以来,四个基层法庭平均调撤率72.5%,云阳法庭调撤率达到84.3%,全院调撤率68.2%,自动履约率比往年提高了二十六个百分点。
泾阳县委、县政府、县政法委对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十分重视,将诉调衔接工作纳入综治平安创建责任制考核,县政法委、县综治办转发了泾阳县人民法院、泾阳县司法局《关于加强人民调解与诉讼调解衔接工作的实施意见》。召开了全县法院诉讼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启动仪式大会,通过各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扩大诉调衔接机制解决矛盾纠纷的影响力,形成了政法委领导、法院主导的诉讼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联动,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机制。
在推进诉调衔接机制建设中,泾阳法院始终发挥引导作用对适用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联合调解和调解协议效力确认等案件的范围、办理程序等作出了明确规定,使诉调衔接工作更加具体、程序更加规范。
为确保诉调衔接机制的有效运行,切实发挥职能作用,泾阳法院与县司法局联合设立了诉调衔接领导小组,各自设立协调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依托乡镇司法所、基层法庭加强与人民调解组织的联系,在全县242个村委会建立司法调解室,在四个基层法庭和立案信访大厅建立五个诉调衔接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协调,形成了以法院为主干、司法所为纽带、村(居)调委会等非诉调解组织为基础,相互配合的三级调解网络,覆盖全县各乡镇和各村(居)委会,便于群众能及时、便捷、就地、就近地化解纷争。通过选定一批具有较高威望和丰富调解经验的调解员为司法调解员,以案件为载体,通过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及时快捷地化解矛盾纠纷,共聘请了216名司法调解员。实行法官挂点包村制度,指派法官包片挂村,法官负责加强与乡镇司法所、基层调解组织的沟通,提供法律咨询,指导基层调解组化解矛盾纠纷。通过实行审判庭定期巡回基层调解组织指导工作制度、法院和司法局定期联系会议制度、业务培训制度、诉前调解、委托调解、协助调解和联合调解制度、特邀参与案件审判制度、优秀调解员选聘任和依法确认非诉调解协议工作制度等,形成基层联调联动工作机制。
泾阳法院在运用诉调衔接机制解决个案的同时,还重点抓好涉诉信访案件、突发群体事件、涉民生案件、涉县域重大项目建设案件的合力调处,对一些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案发地乡镇领导、当事人亲属及与案件处理有关的行政职能部门及时介入,协力合作,避免矛盾升级,促使涉诉或可能涉诉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的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