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焦点新闻
渭城区法院举行第二届“公众开放日活动”
作者:王亚秦  发布时间:2010-10-19 16:18:22 打印 字号: | |
开放日座谈会现场
  为了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意沟通工作的意见》,推进“阳光司法”和司法民主,提高司法公众透明度,继今年4月30日渭城区法院在全省首次举行“公众开放日”活动后,于10月19日上午,该院与包括省高院和全省10个中院、12个基层法院在内的23个法院,在同一日举行第二次“公众开放日” 活动。在本次开放活动中,特别邀请辖区六镇的70名基层代表,零距离与接触法院,走进法院,在某种程度上是广大基层代表,尤其是农村代表的一个专场活动。

  “公众开放日”的主要活动由以下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通过展板,对本院近年来的工作、主要活动进行介绍;第二部分是参观法院设施,主要是对图书室、法庭。对法庭的参观可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设施,另外通过对当天上午正在法庭开庭的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的庭审,更为立体全面展现法庭和开庭审案的场景。第三部分是法院党组全体成员听取公众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活动安排,受到了邀请代表的欢迎称赞。

  窑店镇司法所所长南宁在参观后深有感触地谈道,“我们司法所以前只是通过法庭局部了解法院的工作。但通过这次开放日活动后,他对法院的工作有了全面的认识。法院的基础设施有了很大的变化,干警的工作作风值得称赞。尤其是渭城区法院所树立的“将审判和执行工作当作父母交办之事来做,把当事人和来访群众当成自己的兄弟姐妹”的工作理念,深得民心。”渭城区底镇西蒋村支部书记王富民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谈到:“法院与以前不一样了,真地大变了。除了工作环境改善外,更重要的是法官的办案作风与以前不一样,言谈举止上更加亲民话。进门先是和蔼的问候让坐,然后递水递烟。说起案件也是从多角度分析,讲明利害关系,让当事人在明明白白中打官司。这一点最重要,渭城区法院真正做到了。”

  人民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是人民法院增进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了解和理解的重要途径,它进一步畅通法院工作与民意表达的渠道,是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满意度的重要举措。渭城区法院院长余明涛表示:“渭城法院要将“公众开放日”活动坚持不懈地搞下去,要越办越好。”
来源: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