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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宜车人人想买 看仔细小心被骗
作者:张丹  发布时间:2010-10-14 15:35:36 打印 字号: | |
  10月13日,秦都区法院执行局执结了一起因购买典当车辆而引发的案件。

  案件当事人同某经过熟人介绍来到咸阳李某的典当行,欲购买别人典给李某的桑塔纳小轿车。同某试车后比较满意,该车手续齐全,经协商以3万元的价格从李某手中买下,双方约定,车辆过户手续日后办理。此后,同某将车购回花费8000元整修后又转卖给了罗某。罗某在使用中,被公安机关以涉嫌诈骗,将车依法予以扣押。于是,罗某将同某告上法庭,经过审理,同某败诉返还了罗某购车款,之后,同谋又将家典当行李某诉至秦都法院。通过审理,典当行李某才知道是自己不小心收了赃车,转卖后引发的一系列纠纷。

  涉案桑塔纳小轿车系童某所有,挂靠在咸阳一家租赁公司名下经营。嫌疑人王某在租赁公司骗租该车后,来到典当行以车抵押贷款,约定借款13000元,7日内归还,利息1300元。王某提供了户口本,因车辆产权人系童某,王某还给李某提供了一份他与童某的虚假买卖合同,于是李某付给了王某贷款。到期后,王某销声匿迹。李某到处找买主卖车,经联系将车卖给同谋。

  同某诉李某的官司李某无疑败诉,在秦都区法院执行局,当李某将判决书确定的购车款返还同某时,还大叹自己也是受害者。但是,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回头看王某的作案手法并不是滴水不漏,如果李某在王某开着赃车前来典当时,能够仔细审核,认真核对车辆所有权情况,就不会发生这一连串纠纷,导致自己最终钱物两空。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