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四年法院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连续四年被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最佳法院、被中共三原县委考核为优秀单位。这是三原县法院狠抓案结事了,积极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积极建设和谐三原的有力举措带来的丰厚成果,已经为三原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注入了积极力量。
三原县法院近年来紧紧抓住社会矛盾纠纷化解这个关键,通过“四抓一提高”着力落实“三项重点工作”所确定的内容。“四抓一提高”,就是通过抓案件调解率、案结事了率、执行案件实际执结率和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活动(简称“五进”)、“征询旁听群众对裁判的意见和建议”活动(简称“征询意见建议”),着力提高法院在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作用和群众满意度。在“四抓”工作中,三原法院一是院党组高度重视,建立了全新的“案件调解、案结事了、实际执结和“五进”、“征询意见建议”工作管理机制。相继制定和修改、完善了《岗位目标任务书》、《办案制度》等11项规章制度,印发了《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考核办法》和《奖励办法》,将四项工作,特别是案结事了纳入科学的制度管理机制。同时在人力、物力、财力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保障人员、办案经费补助,配强配齐硬件设施。该院还将一台车固定为“五进”活动流动审判车,购置了专用桌椅、横幅和便携国徽,为工作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三原县法院实行院长、庭长带头开展四项工作的做法,开展了院、庭长化解社会矛盾等“五个一”活动,2010年1—7月,院长亲自开展案件调解、执行案件6次,庭长开展工作75次,有力推进了“四抓”工作的开展。二是强化干警政治业务学习,建立扎实的“五进”工作教育机制。该院从提高法官庭审驾驭能力、法律适用能力,以及同人民群众交流沟通能力出发,明确了政治业务学习内容,制定完善了《年度学习规划》、《年度学习日制度》,切实解决法官思想上做好“四抓”工作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之间的关系,广泛深入的开展了“九个一”爱民服务活动和“五个一”活动,将“九个一”爱民服务活动、“五个一”活动同“四抓”有机结合起来,增进了与人民群众之间的感情,拉近了法院同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三是注重对四项工作的日常考核,建立起严格的考核评价机制。该院将四项工作作为硬性指标列入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之中,实行奖优罚劣。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各业务部门审判工作汇报会,将四项开展情况作为一项重点汇报内容,通过各部门之间的相互评比和督促,全力推动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的开展。
通过强有力的举措,三原县法院的审判工作得到了长足发展,2010年1—7月该院共审结民商事案件761件,调解结案629件,案件调解率达82.5%,调解案件当事人实际履约的366件,占调解案件的58.2%,执行案件实际执结143件,实际执结率为68%。上半年共开展审判工作“五进”142件,占全部诉讼案件结案的19%,征求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对裁判意见和建议座谈会80次,征求意见126条,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得到进一步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