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平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切实提高群众满意率,取得良好效果。
加强法官队伍建设,提升法官整体素质。以“人民法官为人民”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更好地贯彻落实“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更好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完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教育全体干警加强思想建设,切实解决“为谁司法、为谁服务”的根本问题。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采取多种形式,不断加强法官业务培训。通过学习着力增强法官维护稳定、服务大局、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四种综合能力和驾驭庭审、适用法律、裁判文书制作、化解矛盾四种审判实务能力。建立健全法官业绩档案,广泛听取干警和社会各界意见,全面掌握法院每位的思想、作风和工作情况,为组织决策用人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强化法院领导班子建设,努力建成“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实、行为廉”的坚强领导集体,带动整个法院队伍素质提高、推动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树立公正意识,强化司法质效管理。 审判管理办公室要加大对各庭的庭前指导、庭审监督、庭后纠错功能,进一步加大对案件审判的管理力度,提高司法质量和效率。完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形成环环相扣、紧密衔接、高效运转的体系,切实做到案件快审快结。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结合落实中央政法委“百万案件评查活动”,从群众反映、上级交办的案件入手,对群众反映强烈、容易发生权钱交易的案件或环节进行评查,对有问题案件的查找原因,依法纠正,并进行责任倒查,属违法违纪的,移交市政法纪工委和院纪检监察室进行查处。要坚决抵制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干扰,努力从实体上、程序上、时效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注重民事审判速裁机制,繁案简办,简案速办,确保无超审案件,从而做到既能明断是非、公正裁判,又能及时维护和实现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民商事案件审理中充分发挥调解功能,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扩大调解范围,提升审判质量。通过强化公开审判、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案件审理和参与案件执行,法律文书上网、庭审观摩、群众旁听案件审理等形式,切实保障群众对司法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认真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要让人民陪审员广泛参与案件审理工作。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在调解工作中的作用,充分利用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不同岗位,了解社情民意,易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等优势,化解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促进司法和谐。
树立为民意识,强化方便群众诉讼。按照“依法、便民、廉洁、高效”的原则,加强诉讼指导工作力度,针对不同性质案件,向当事人发放相应的《举证须知》,引导当事人举证;健全庭前速裁机制,最大限度缩短案件审理期限;大力推行庭前调解告知书制度,尽力促成当事人在最短时间内自愿接受法院的依法调解;大力完善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努力提高简易程序适用率,尽力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对五保户、低保户、下岗职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坚持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提供法律援助,确保他们平等参加诉讼的权利。对生活确有困难刑事附带民事被害人和执行案件的权利人进行司法救助,尽可能恢复他们的生产和生活。加强“立案信访窗口”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设立残疾人无障碍通道、饮水机、书写台、配备导诉员。向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南、来访须知、诉讼费计算办法等诉讼资料。设立院长信箱和举报箱。对于群众的法律咨询,严格执行人民法官文明用语,彻底纠正 “生、冷、横、推”的现象。耐心解答,遵守司法礼仪,服务细心周到,用一言一行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立案信访大厅建设成为功能完善、制度健全、设施齐备、服务到位的法院工作亮点。认真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有诉必理、有信必复,规范首问负责制、院长、庭长轮流接待制度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涉法涉诉和干警违法违纪案问题,逐一登记交办,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挂牌督办,落实领导责任,集中化解一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和重大积案。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群众以法办事意识。以司法“五进”活动为抓手。认真开展“听群众呼声、进百家企业、访千户群众、送法律服务”活动,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由各主管领导带队,组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小组,深入村组、社区、企业、学校摸排不稳定因素,及时化解调处矛盾纠纷,宣讲法律法规和平安创建知识,同时听取群众对法院队伍的意见和建议。各业务庭要选择典型案件就地开庭审理,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充分利用巡回法庭、双休日法庭、农村古会等人员集中的地方发放诉讼服务温馨卡、法制宣传单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让每一起案件的办理、每一次法制宣传都成为提高群众满意度基石,都成为平安创建的窗口,实现“审理一件案件,化解一起纠纷,教育一片群众”的社会效果。
加强警风警纪教育,树立法官队伍良好形象。实行院领导值周制度和干警上下班考勤制度。为加强司法政务管理,实现管理动态化,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干警在工作时间统一着装上岗。对干警到岗、司法礼仪、工作纪律、法庭秩序、庭风庭貌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由纪检监察室和政治处对全院干警上下班、实际到岗、离岗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核实检查。认真贯彻落实最高院 “五个严禁”、省高院“六个不准”和《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规定,严格执行诉讼费收费制度、考勤制度、车辆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在全院开展违规收费及违规管理涉案款物专项检查活动。 全面检查清理整治违规收费和违规管理涉案款物,逐级签订责任状。牢固树立“监督就是理解,监督就是支持”的理念,进一步贯彻落实监督法,纪检监察室要加强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廉政执法监督员的联系,以发放征求意见表、定期召开座谈会的形式,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案件质量、办案效率、勤政廉洁、作风纪律等法院工作和法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廉政监督台、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的作用,确保全体干警公正廉洁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