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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法院考察组到秦都法院观摩座谈量刑规范化工作
作者:商俊峰  发布时间:2010-08-31 15:47:41 打印 字号: | |
  • 庭审现场
  • 座谈会现场
  8月27日,天津市高院刑二庭与天津市大港区、和平区法院刑庭法官一行5人,在陕西省高院刑三庭尤青副庭长和市中院刑一庭王新华庭长的陪同下到秦都法院考察量刑规范化工作。

  考察组观摩了王某贩卖毒品案和李某盗窃案的庭审。在庭审中,该院分别适用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化方式对观摩的案件进行了审理,并在审理中展现了量刑事实调查和量刑意见辩论程序。庭审所体现出的量刑过程公开透明和量刑方法的规范性给天津法院的法官留下了深刻印象。

  庭审后,秦都法院与天津法院的法官进行了座谈交流,介绍了在量刑规范化试点中制定的《简易程序量刑操作规则》、《普通程序量刑操作规则》、《量刑情节申报制度》、《量刑计算评议规则》等配套制度和具体作法。天津法院的法官对该院在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中做出的积极探索和实践予以较高评价。

  自省高院2009年6月指定秦都法院为“量刑规范化试点单位”以来,该院对160件刑事案件进行了实践论证,建立了量刑程序和方法的配套制度,确定了盗窃、抢劫、交通肇事、故意伤害五种罪名在不同法定刑幅度内量刑起点,确定了19种常见量刑情节对刑罚的调整幅度。同时,该院就试点工作的整体情况向最高人民法院专题进行了汇报,并对《量刑程序指导意见》和《量刑指导意见》提出了修改完善的建议,为全面推行量刑规范化工作提供了有益的尝试。
来源:秦都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