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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县法院召开公开宣判大会
作者:马颖宏  发布时间:2010-08-27 09:52:25 打印 字号: | |
  为了及时巩固“严打整治”专项活动成果,威慑刑事犯罪分子,教育广大人民群众,8月26日上午10点,旬邑法院在旬邑县剧院门前再次举行公开宣判大会。大会由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建军主持,县委政法委、县人大、县政协、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司法局领导同志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1200余名群众参加了大会。大会对刘兴兴等3名被告人所犯抢劫、强奸、交通肇事罪行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

  公判大会上,旬邑法院对被告人刘兴兴抢劫一案公开宣判,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兴兴于2010年6月15日,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抢劫被害人财物,构成抢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3000元;被告人刘有成于2010年5 月19日,酒后驾使机动车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后又逃逸,至受害人死亡,构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八年;被告人王建平于2010年5月24日,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手段强奸妇女,构成强奸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公判大会后,该院进行了法制宣传,人民群众纷纷表示受益匪浅。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