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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利益无小事 冒雨加班解纠纷
作者:赵周锋  发布时间:2010-08-27 09:46:38 打印 字号: | |
  8月23日18时许,旬邑法院土桥法庭法官冒着大雨加班加点来到旬邑县丈八寺镇大槐树村,以巡回办案的方式,仅用三个小时的时间化解了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案件,确保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8月23日,旬邑法院受理了原告魏锋(化名)诉被告袁军(化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18时许案件转到土桥法庭,据原告介绍被告长期在外,近期有可能外出,为了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能得到维护,办案法官冒着大雨来到了被告袁军的家中,向被告送达应诉材料,被告情绪激动,认为自己就是欠原告魏锋1250元的工资,又不是不给他,原告没有必要将自己诉至法院。

  原来2008年8月份被告在西安承包了室内工程装修活后,雇佣原告为其做工,言明日工资80元,后被告支付了原告部分工资,下余1250元,向原告书写欠条,至今未付。为了稳定被告的情绪,办案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其宣讲相关法律规定,被告情绪逐渐稳定后,表示自己现在没有钱,请求法庭进行调解,办案法官随即联系原告到场,对案件进行调解,经过法官耐心调解,原告同意放弃索款费用的诉讼请求,被告也认识到拖欠原告的工资这么长时间确实不应该,同意七日内给付原告1250元的工资。从而,使一起拖欠农民工劳务报酬的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原告魏锋激动地说:“没有想到法庭能在我立案的当天就给我解决了难题,更没有想到办案法官能放弃休息时间冒着大雨为我讨要工资,谢谢为人民办实事的法官,谢谢人民法院”。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