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科学管理审判执行工作,加强对法院工作的考核,更好地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从而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咸阳中院成立了审判管理办公室、考核办公室以及机关后勤管理中心三个部门。
为更好的履行职责,做好服务保障,该院对新成立的三个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明确。
审判管理办公室的职责为:1、负责对审判绩效综合评估;2、负责审判流程管理;3、对案件质量及时评估和监督;4、负责法官业绩考评以及其他应审判管理办公室承担的职责。
考核办公室职责为:1、负责对本院和基层法院目标任务考核;2、负责市委、省法院对本院年度目标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3、制定本院和基层法院年度任务指标及考核办法;4、定期通报阶段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5、定期召开目标任务情况分析会议;6、对考核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总结考核工作中的经验和好的做法;7、协调做好法院系统人民满意度的测评工作,提高人民满意率;8、完成院内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职责为:1、负责全院有关后勤保障服务工作;2、车辆的使用、维修、保养工作;3、负责食堂管理,保障饭菜质量,做好饮食卫生和炊管人员的健康管理;4、抓好物业管理和院内的环境卫生工作;5、负责院内公共卫生服务设施的管理、维护、保养工作;6、协调法院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7、完成院内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的完善和制度的落实,必将为该院审判执行等全面工作再上新台阶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