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的提出。
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是否满意,是衡量一个法院工作成效的基本标准。近年来,各级法院特别是基层人民法院,在党和国家的关心帮助及社会各界的关注支持下,各项建设事业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率越来越高,依法参与诉讼解决矛盾纠纷的意识越来越强。但是,在矛盾纠纷层出、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增、疑难复杂案件越来越多、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望值越来越高的社会背景下,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成为各界关注的一个焦点,如何让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更加满意成为各级法院必须正视的一个问题。近期,我院组织相关人员,对影响提高人民群众对基层法院工作满意度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在分析问题成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对策。
二、问题及成因分析。
1、法官干警自身素质上的缺陷,伤害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感情。这一问题的主要表现为个别法官干警理念不牢、能力不强、作风不实、手不干净。究其成因,一是少数法官干警“脑不清”,不能用科学理论武装自己,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在理想信念上产生迷茫,以致于将群众二字抛之脑外,为民司法的理念淡化;二是少数法官干警“身不强”,对法律精神、法章法条、法律政策掌握的不深不透,适用法律能力弱,明法晰理能力差,在止争息纷时不能严格依法公正办案,不能正确行使审判权和执行权,不能使涉诉群众胜败皆服;三是少数法官干警“行不端”,缺乏求实精神,工作标准不高,行为懒散,工作飘浮,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生冷横硬,推诿扯皮;四是有些法官干警“心不正”,视党纪政纪为耳边风,“大错不犯,小错不断”, 与当事人或律师拉拉扯扯,吃请受礼,搞权、钱、物交易,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损害自身和法院形象的同时,伤害了群众感情。
2、审判执行工作上的不足,影响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赖。经归纳梳理,其“不足”集中体现在办案质量和效益不高低下上。分析这一问题的形成原因,我们感到有以下几点:一是有些办案人员审判指导思想存在偏差,过于强调一步到庭,强调当事人主义和居中裁判,忽视了办案程序,致案件违反程序;二是个别审判人员对新的法律法规和新的司法解释掌握得不到位,有的甚至习惯于沿用老一套,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上出现了偏差,致认定事实不准、适用法律不当;三是一些审判人员碍于亲朋、同事、好友的关系和说情,致案件裁判和执行不能公正公平和快捷。四是一些执行人员面对执行难,一筹莫展,创新工作方法和解决问题的新措施、新方法不多,致案件执行效率不高。办案质量不高、办案效率低下的问题,严重的影响了法院工作的成效和权威,降低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信任感。
3、司法环境的“不尽人意”,影响了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社会司法环境不尽人意,主要表现为一是“个人利益至上的负面效应”,二是“媒体舆论的不正确引导”。究其原因主要为:一是一些当事人个人利益至上,不积极配合司法活动、不尽法定义务、拒收诉讼文书、逃避诉讼和执行、不提供真实情况,影响了办案质量和效率;二是一些代理人个人利益至上,不是帮助当事人认清事实、分辩是非、配合诉讼、承担义务,而是给当事人出点子、乱许愿、拉关系、走后门,巧立名目向当事人乱收费,严重妨碍了审判活动的正常开展,有的行为甚至导致审判活动搁浅或扭曲,引发法官违法乱纪事件;三是有的领导在法院办理涉及其所属部门或亲戚案件时,仍喜欢批条子、打电话,甚至异化成个人意志,从而使群众对法院依法办案产生歧义;四是有些新闻媒体一涉及法院问题,就大事渲染,特别是一谈到司法腐败和案件执行不能,矛头就直接指向法院、法官,法院成为媒体和群众的口头禅和时髦话题,致使个别怀有非分企图的当事人和不明真相的当事人动不动就缠诉缠执,动不动就对工作人员指责、漫骂。以上情况严重的损坏了法院的形象。
三、建议及对策
第一,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法官干警在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进程中获得对法院工作的信赖。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紧密结合法官干警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思想政治工作制度、规定和学习教育计划,做到思想政治工作在不同时期、不同阶段有新思路、新目标、新内容和新举措,特别是要紧紧依托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八荣八耻”、“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人民法官为人民”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同志注重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更新司法理念,加强党性修养,从而使广大法官干警在增强政治意识、增强大局意识、增强群众意识上有新认识和新提高,坚定“党的事业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人民利益至上”的理念,
第二,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法官干警正确理解和适用法律的行动中取得对法院工作的尊重。为了法官干警更好地承担起日益繁重的审执工作任务,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是重中之重:一是要扎实开展培训工作,以“走出去、请进来”、设讲坛、集中学等方式,重点解决审判、执行、调解等实际工作中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二是要扎实推进岗位练兵,通过组织实施庭审观摩、法律文书评比、书记员法律知识考试、案件质量评比、法官教法官、轮岗等岗位练兵竞赛活动,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三是要广泛深入的开展审判调研工作,设定调研课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高法官干警的法学理论水平、明法晰理能力、法律适用能力、驾驭庭审能力、诉讼调解能力、止纷定争能力和文书制作能力,消除个案办案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
第三、加强审判执行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法官干警办案质量和效率高的格局上获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从当前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期望上看,在实际工作上,我们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实施审判提速,对民商行政案件依法大胆启用简易程序审理,对事实清楚、当事人争议不大的案件适时组织速裁,缩短办案周期;二是实施铁案工程,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开好每一个庭,合议审议好每一个案件,使每一个所办案质量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三是加强诉讼调解,最大限度的在最短时间内以调解、和解的方式化解矛盾和纠纷;四是力克执行难---通过突击执行、集中执行、强制执行、蹲点执行、悬赏执行等形式,穷尽执行方式、穷尽执行手段,全力实现当事人的权利。
第四,加强廉政建设,让人民群众在法官干警风清气正的氛围中获得对法院工作的支持。一是坚持不懈抓教育,除专题教育外,把各种集会、例会及各部门和庭室科队的工作安排会及小结会,当作廉洁自律教育的“大课堂”和“小课堂”,在学习制度规章中强观念,在对照检查中正行为。同时注重典型教育,从先进典型中促自觉,从反面典型中敲警钟。二是坚持不懈抓监督,将每项工作、每个环节、每个岗位都置于制度的监督之下,工作过程中除不定时的实施检查考评外,还要定期听取各部门及业务庭室的汇报,定期分析办案情况,对法官行使裁量权实施监督,力克办案不洁。另外,要加强与人大、政协、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在聘请监督员的同时,发挥好各部门廉政监察员的职责,实施内外监督,抓早、抓小、抓苗头,有效预防吃拿卡要等不廉洁行为。三是坚持不懈抓查处。要对同志反映、群众举报及信访中发现的不廉洁线索,不论涉及谁,都以坚决的态度,一条条认真梳理,及时核查,严肃查处。
第五、搭建服务平台,让人民群众在法官干警亲民、便民、利民的自觉行动中感到法院工作的亲和。从征询收集到的情况看,在搭建服务平台上,作为基层法院要立足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建立便民快速诉讼窗口,为残疾人、老年人、困难群众优先立案,对在外打工、不方便来院立案的当事人,通过邮寄、电话预约等方式远程立案;二是要在办公场所醒目位置,设置诉讼流程图、导诉台,为当事人提供饮水、纸张、笔墨、印水等服务器材;三是要在“一声问候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热茶暖心、一脸微笑相送”的氛围中,书面告知当事人应有的权力和义务,全面提示诉讼请求不当、超过诉讼时效、举证不能、举证超过时限、执行不能等可能导致不利后果,耐心解答宣判后当事人提出的各种问题;四是对信访案件实行首问责任制,实施“谁审理谁负责,谁执行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做到依法妥善、处理到位;五是要组织好审判五进”,在乡镇、社区、企业、学校和军营,不失时机的组织“巡回审判”、“就地办案”,在就地设堂开庭审理案件、就地执行、就地兑现案件款物情境中暖民心。
第六、优化司法环境,让人民群众在和谐司法的社会环境中获得对法院工作的更加满意。在优化司法环境上,作为基层法院,我们感到应致力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加强宣传力度,除依靠广播、电视、报纸、刊物、等媒体宣传外,还要通过设置标语牌、宣传横幅、专栏等形式,重点宣传法院的工作性质、工作职能和审执工作成效,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知晓率,消除不当舆论对法院工作的负面效应;二是要加强与党委、人大、政府及社会各界的沟通与协调,取得党委、人大和政府的理解,支持法院全心全意地搞好审判工作,特别是要依靠党委坚决排除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本位主义的干扰,杜绝任何单位和个人出于地方、部门和个人利益非法干预法院审判工作的情况。四是要通过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坚决打击冲击法庭、法院的暴力抗法事件和个别居心不良者纵容、指点当事人辱骂法官干警及围攻法院依法办案的行为,从而以和谐的司法氛围架起与人民群众相亲相护的“连心桥”,赢得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