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人的素质就是高!”2010年8月18日下午,永寿县信用联社新永路储蓄所的工作人员冒着大雨赶到永寿法院,对该院干警陈筱曼的高尚行为表示感谢。
17日上午,永寿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陈筱曼同志在得知庭内同事家中有急事需要用钱时,当即赶回家中取出存单,前往西兰路储蓄所取出一万块钱交给同事。
当天中午回家后,陈筱曼发现自己的存单上不但没有显示支出1万元,反倒多出1万元。来不及吃饭,陈筱曼不假思索,拿着存单直奔储蓄所,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并出示了自己的错误存单,工作人员经过核对,确认是因为工作失误导致的差错,在经过相关领导确认后及时收回了存单上多出的款项,在得知陈筱曼是法院干警后,储蓄所内掌声一片,大家对陈筱曼的高尚行为给予了最崇高的赞誉。还回了不属于自己的钱,陈筱曼安心地回家了,她的银行存单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内戏剧性地变换了几次数字,但她说这最后一次才是能让她睡着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