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有效地预防和遏制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努力构建“和谐泾阳”,维护好泾阳县的稳定和经济发展,6月18日,泾阳法院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协、县政法委、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县司法局、团县委、县妇联等单位召开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座谈会。
座谈会由该院刑庭吕子实庭长主持,吕庭长首先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我国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要求实施“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介绍了泾阳法院近期所审理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情况,并通报了典型案件。同时,针对全县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从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方面进行分析,并指出了未成年人犯罪呈现的三个新特点:一是未成年人犯罪未得到有效控制,呈逐年上升趋势;二是在校学生犯罪人数达历史新高,预防学生犯罪形势特别严峻;三是故意伤害案件大幅上升。泾阳法院还表示对该院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刑事审判工作,诚恳接受各部门的批评意见和建议。
与会人员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分析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增多的原因,并对如何有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提出建议和意见。大家普遍认为,造成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家庭因素,在犯罪的未成年人中,绝大多数是父母离异,单亲家庭的孩子,这些孩子因无人照顾,流放到社会。同时放任型家庭、粗暴型家庭及溺爱型家庭也使未成年人从小养成不良品格和行为。二是一些孩子在校就读期间不听管教,老师担心影响其他学生学习,不愿接收这类学生;三是社会上一些不健康的文化垃圾和丑恶现象的影响,使一些孩子迷恋于游戏厅、网吧等场所。
最后,与会的各单位代表纷纷表示,将继续关注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与法院一道各司其职,加强沟通,密切合作,加强对未成年人及其家长进行法制教育,着力加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预防长效机制,积极应对挑战,采取扎实措施,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尤其是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做出自己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