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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邑法院坚持科学的执行理念 积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
作者:姚宝民  发布时间:2010-06-09 15:04:21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旬邑法院立足执行工作实际,始终坚持科学的执行理念,进一步转变观念,明确执行目标,创新执行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积极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使一批疑难、复杂案件得到了彻底执结,新收执行案件78件,执结74件,执结率为94.8%,执行和解率为71%,案件实际到位率100%,标的实际到位率100%,既兑现了结群众的法律白条,又维护和树立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使执行工作取得了新的突破。

  更新理念,力求在思想上求突破。态度决定行动。针对部分干警执行厌战情绪、思想不振等问题,院党组向全院干警提出了明确要求“宁让法官多走路,不让群众少跑腿”的工作理念,组织开展“明确新目标、提升新境界、争创新业绩”“三新”主题教育;开展“假如我是一名当事人”换位思考;开展向先进典型学习、法官夜校培训等活动,把明确的要求同日常的活动相结合,让铮铮誓言转变为广大干警的自觉行动,让干警带着深厚的感情,实实在在的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全力投身“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要工作中,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进一步增强全体干警公正、廉洁、为民的核心价值观能力和水平,为积极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抓早动快,力求在行动上求突破。全省法院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活动”提出后,旬邑法院迅速行动,率先开展工作。3月初,旬邑法院就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研究讨论创建工作,成立了由院党组书记、院长陈建利任组长的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领导机构,并且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奋斗目标:一是执行积案执结率实现100%,实际执结率达到80%以上;二是新收案件的执结率达到95%以上,实际执结率达到85%以上;三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穷尽一切执行措施,结案符合法律规定;四是对终结执行程序的案件,做到申请执行人满意,不上访,不缠诉;五是建立健全执行联动长效机制;六是探索制定执行工作联络员工作制度,解决执行工作实际问题。同时,在第一时间,召开了全院创建动员大会,做到了院党组齐抓共管,一把手总负责,其他成员分工负责,定目标、定责任、定措施、分案到庭、责任到人,确保了个个案件有人抓,有人管。在全市法院率先开展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

  创新机制,力求在执行机制上求突破。创新执行工作机制,是执行工作取得突破的关键。旬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主动坚持执行工作向县委、人大汇报,定期向政府、政协通报执行情况,重大执行案件向社会公开,从而在全县建立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支持、政协参与、政法委协调、法院主办、社会各界配合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充实了执行威慑机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建立健全执行威慑长效机制,与公安机关联合下发了关于联合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情况通知,成为全市法院第一家与公安机关联手执行的法院。3月下旬,在全市法院率先建立了执行工作联络员制度,聘请了26名执行工作联络员,协助执行工作,扩大了执行效果。4月上旬,又及时成立了执行工作指挥中心,确保了执行工作快速高效开展,坚决实行执行实施权与裁决权相分离,建立了公正、高效、廉洁、快捷、安全的执行体制。

  多措并举,力求在执行效果上求突破。在具体工作中,该院以“五细”工作法,促进创建“无执行积案法院”活动,确保执行工作取得新突破。一是在法律宣传上更细,充分发挥法官的释明权,特别是在加强执行立案,执行过程中的法律宣传,对申请人不能提供执行财产的民商事案件,执行法官都预先告知申请人执行风险,确保不因释法不及时、不明确导致当事人和法院产生对立情绪,进而执行积案的再次发生。二是在法律文书制作上更加细致。该院进一步规范法律文书格式、文字叙述、法律适用等形式与内容,特别是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和可执行性,消除法官清而当事人迷的现象,确保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将法律文书读懂、读透,及时消除当事人疑虑,从源头上降低执行难度,提高当事人自动履行率。三是执行措施进一步细化。执行过程中,执行措施灵活多样,除进行“四查四问”(搜查,查询农行、查询信用社、查询邮政储蓄所,问当事人、问左右邻、问村委会、问派出所)外,该院对具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以提供担保代替查封材料库、车间等强制措施,确保企业正常运营;对有部分履行能力的个人,采取分期分批执行的措施;对恶意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依法坚决采取罚款、司法拘留等措施,促使其履行义务。截至目前,全院共拘传12人,拘留6人。四是将执行联络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的案件进一步细化。根据执行案件的性质和特点,有针对性地邀请执行联络员和人民陪审员参与执行。对被执行人逃避、躲避执行的,邀请执行联络员参与执行,发挥他们的熟“人情”,熟“乡情”的优势;对涉及邻里纠纷的民事案件,重点邀请从当地选任的具有较高威望的陪审员,发挥其“地缘优势”,确保人民陪审员在执行和解中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作用,提高执行和解率。今年以来,执行联络员人民陪审员协助执行案件28件,32人(次),执行和解率达到了71%。五是在执行方法上进一步细化。根据被执行人的特点,打破常规去执行。对涉及被执行人和执行人员打“游击战”的案件,采用“夜间执行”、“傍晚出击”的办法;对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执行的案件,采用节假日执行的办法,提高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今年以来,共开展“夜间执行”、“假日执行”5次,执行案件8件,最大限度地保障了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公开执行,力求在案结事了上求突破。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和谐。坚持执行公开有利于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旬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始终坚持公开执行,公开执行程序、公开执行对象、公开执行标的,坚决禁止暗箱操作,要求申请人现场监督执行,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村民代表、基层干部代表及各界人士现场均评议,监督执行工作,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公开兑付大会,定期召开执行联席会议,执行联络员工作会议,通报执行情况,公开执行信息,进一步扩大执行案件透明度。同时,以深入开展审判“五进”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征询旁听群众意见活动,及时促进案件执行和解,力求案结事了,案结事好,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和谐因素,做到矛盾纠纷彻底化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努力实行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今年3月份,石某与房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在执行中,执行人员在双方当事人所在村子底庙镇房家村召开了当事人、村干部及部分群众代表共同参与案件评议的座谈会,在各方共同努力下,最终双发达成了和解协议,并约定十日内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案件标的款1万元,从而使该案件得到了彻底执结。案件执结后,参与评议的村干部和群众代表说:“让我们参与执行,评议执行,对我们来说是一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申请人则说:“这样的执行不仅给我要回了钱,也融洽了我们邻里关系”。今年以来,该院采用“五进”方式、征询旁听公民意见活动执结案件8件,执行和解率达到85%以上,案件公开执行100%,召开公开处理大会,公开兑付大会2次,召开执行联席会议,执行联络员工作会议3次。
来源:旬邑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