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五五”普法工作开展以来,咸阳中院积极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全市经济发展大局,立足审判工作,创新宣传理念,扎实推进“五五”普法工作,为建设平安、和谐、文明、富裕新咸阳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在“五五”普法检查中受到了咸阳市“五五”普法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该院党组十分重视“五五”普法工作,牢固确立了以“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建立健全了领导小组,做到了组织机构健全,部门职责明确。同时,该院还把“五五”普法与“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创佳、选优、评差”等竞赛活动相结合,实行量化考评,确保了“五五”普法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法治宣传扎实有效。该院在每年的“12 .4”法制宣传日、“6.26”禁毒日、“4.26”知识产权日、“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重大时机大力开展法制宣传。组织了5次大型“送法下乡”活动,先后在14个县区(市)27个乡镇开展了法律宣传,入户走访群众520多户,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4220人次,为群众解答法律问题350多条;组织大型法制宣传活动26次,散发宣传资料12万张;编发调研文章85篇,6篇荣获全国法院系统学术论文比赛二等奖、12篇荣获全省法院系统学术论文比赛一等奖;150余条法院信息被最高院和省高院采用,在全国性和省市级报刊上刊登宣传稿件730余条,被中央电视台(4次)、陕西电视台(7次)及咸阳电视台(40次)等栏目采播专题电视片51次。
审判工作透明度高。该院建立了咸阳法院网站,在网站上公开“开庭公告、裁判文书、法律法规、新闻报道、执行动态、案件快报”等12个栏目,将审判活动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采取上门立案、巡回立案、预约开庭、假日法庭、田间法庭等便民服务措施,充分利用开庭审理案件的时机,使公开开庭的场所成为有效的法制教育课堂。深入开展审判工作“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和征询旁听庭审公民对案件裁判意见活动,规定凡涉及相邻关系、继承、赡养、人身损害赔偿、土地征用纠纷等案件必须深入基层、深入案发地进行公开审理。共组织巡回、就地开庭审理326件,组织旁听公民现场评议、征询意见228场(次),接受教育群众12.6万人(次)。
多措并举成效明显。在刑二庭设立了少年法庭,建立了未成年人教育基地,加强对未成年人案件的审理工作。积极邀请市人大、市政协、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各县区(市)中学等单位领导先后4次召开了预防青少年犯罪座谈会,对青少年犯罪案件量刑问题进行研讨。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的作用,扩大“五五”普法的普及率。五年来,共培训人民陪审员324人次,向人民陪审员、发放各种各类法律宣传教材2245份,复印学习材料1235份。积极开展专题调研,专门召开了刑法年会和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座谈调研会,邀请市委政法委、市法制局、市信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建局、市规划局、市工行、农行、建行、市工商局等十几个单位领导参加了座谈,制定了实在管用的法制宣传措施。创新普法思路,拓展法制宣传新阵地。通过利用网络媒体进行法制宣传等措施,向人民群众传递法律信息,增强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了解和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