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5月31日上午11时许,312国道永寿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妇女被一辆半挂车撞倒,血流不止,生命危在旦夕。
永寿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四名同志从武功办案回院途中发现了该情况后,主动停车询问。肇事司机说事故发生后,他先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并多次试图拦挡过往车辆,恳请司机能帮忙将伤者及时送往医院,均遭拒绝。考虑到情况紧急,执行局同志当即决定护送伤者去医院,在围观群众的帮助下,法院干警们将伤者抬上办案车,紧急送往医院,在护送途中与匆匆赶来的120救护车相遇,使伤者在第一时间得到了有效救治。
办案人员的衣服上、车上,还留有伤者的血迹,但能为百姓做点实事,为群众解决燃眉之急,树立法院的良好形象,他们说“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