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群体性抗法事件不能简单的强制和处罚。以人为本、平等关怀、抓住关键、化解矛盾,方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应的统一。近日,武功法院采取以“刚”威慑、以“柔”攻心的方法,成功的处结了一起群体性“大闹”法庭事件,取得了法律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卓党星诉闫景飞离婚一案,原本就费了不少折腾。起诉前夫妻双方打闹不停,起诉后闫又怕辖区法庭不公,多次无正当理由提出让审判人员回避。为了解疑,院重新组成了合议庭。宣判之前,闫倒还沉得住气,但“拖也要将卓拖垮”的心态却怎么也改变不了,明知不能维系的婚姻关系硬要以“折腾”对方的方式处置。庭审后,承办该案的贞元法庭依法支持了原告的离婚主张。闫的心“痛“极了,于是间纠集其父母亲属20余人,在贞元法庭叫骂大闹。事发后,我院当即组织警力10余人前往处置。面对情绪激动的被告及其亲属和围观的近百名驻地群众,负责带队的马奎副院长当即命令法警及其他干警在驱散围观群众的基础上,对被告及其亲属20余人形成分控之势,并劝令被告及其父母与他“交谈”。在严阵以待的我院干警面前被告及其亲属先前那种“狂妄”的架势削弱了。后经明法析理、耐心引导,被告及其父母深感其行为不妥,并愿意接受赔礼道歉和处罚600元的决定。临回家时,被告人留下了悔心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