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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功法院“三项举措”加强廉政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10-05-28 09:49:18 打印 字号: | |
  为了全面加强廉政建设工作,武功法院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和上级法院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导方针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围绕“建设过硬的班子,带出合格的队伍,争创一流的业绩”的总体目标,实施三项举措,努力开创廉政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把党风廉政教育融入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提高全院同志廉洁自律的自觉性,今年该院拟定将反腐倡廉教育作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季专题学习不少于一次。每季组织一次党风党纪专题教育,使全院同志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坚决制止奢侈浪费现象。认真学习党的四代领导人关于端正党风、反对腐败的重要论述,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员党纪处分条例》等文件,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全面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紧紧围绕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对照党章和党员先进性的标准,着重解决精神状态问题,该院要求每干警要有剖析材料,本着坚持与人为善、认真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建议,互相帮助分析原因,总结教训,明确方向,真正达到弄清思想、解决问题、增进团结、振奋精神、促进工作的目的。坚持上廉政党课制度,做到每季度上一次廉政党课,通过观看专题电教片,举办反腐倡廉报告会,聘请教授和纪委有关领导作廉政专题讲座辅导等形式,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五是继续深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通过举办领导宣讲、专家讲座等形式和手段,使广大干警人人重温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一步增强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坚持完善信访举报、专项检查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等部门协作办案和相互移送案件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会风和文风,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大力提倡勤俭节约的风气,提高自身文化修养,培育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始终保持共产党的政治本色。认真落实一案“双报告、双建议”和案件通报制度,针对案件中暴露的问题,及时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将查办案件向警示教育、健全制度、加强管理延伸,实现查处案件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

  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加大案件查办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重点查办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严厉查处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对违法违纪干警,无论是谁,始终坚持发现一起,查实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加强在办案前、中、后各个环节的制约,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进一步拓宽案件受理渠道,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认真梳理和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和举报,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制度和集体排查机制,重要线索要经集体研究提出处理意见。加强与纪委、组织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强化审判工作机制,继续推行审判公开制度,研究制定保证、监督干警在司法活动中严格依法办案的有效措施和工作机制。严格履行办案措施的管理和监督,坚持严肃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加强案件的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把依法依纪办案的要求,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严格执行政法部门各项禁令,要将中央政法委“四条禁令”,省委政法委“约法三章”、“三条纪律”、“八项规定”作为日常学习讨论的重要内容,要求干警人人做到耳熟能详,人人保证予以执行。。
来源:武功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