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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夫妻起诉离婚 法官调解当场和好
作者:雒庆 杨小燕  发布时间:2010-05-26 15:02:37 打印 字号: | |
  5月25日上午,渭城法院民一庭调解和好一起离婚案件。案子审结后,原被告激动地表示:谢谢法院,你们不仅挽救了一桩婚姻,而且是保全了一个来之不易的家庭!

  原告李亚萍和被告李树国于1998年结婚,双方均系再婚,结婚十余年来,虽然也会因各自子女的问题发生小矛盾,但夫妻感情尚好,家庭安稳。2010年3月,双方因子女问题发生争执,原告便随口提出要离婚,被告在气头上回一句:你去法院告!原告便赌气提起离婚诉讼。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传唤了双方当事人,了解双方婚姻基础、婚后感情以及这次原告离婚的理由后,认定这对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调解和好的可能性较大。于是就向双方做调解和好工作。在给原告做调解工作起初,原告态度很坚决,并说是被告让她起诉的。被告在看到离婚诉状后,虽表示不同意离婚,但又碍于面子,不愿意主动向原告示好。

  于是,办案法官从双方相识时互相欣赏时说起,共同生活十多年并不容易,尤其是再婚夫妻,彼此之间更应珍惜,相互包容,互谅互让。通过多次耐心调解,双方被法官的诚心打动,被告的态度慢慢发生了变化,真诚地向原告道歉,表示自己从内心讲不愿意离婚,希望能与原告好好过日子。原告接受了被告的道歉,双方终于重归于好。
来源:渭城法院
责任编辑:殷春波